人物生平
•1889年10月26日,出生于湖北省黄冈县回龙山街下张家湾。
•1910年,毕业于日本大阪高等工业学校舶用机关科,同年回国后在武昌昙华林湖北中等工业学堂任教。
•1911年,出任湖北军政府实业部长。
•1913年,赴英留学,考入英国伯明翰大学,先学采矿,后改学地质,并于1917年通过伯明翰大学学士考试,1919年被授予硕士学位。
•1920年,回国担任北京大学地质系教授、系主任。
•1922年,发起成立了中国地质学会,任第一届副会长。
•1928年,“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成立,任所长。
•1931年,被英国伯明翰大学授予自然科学博士学位。
•1934年,赴英国讲学,在伦敦、剑桥等八所大学举办“中国地质学”讲座。
•1936年,《中国地质学》完稿,交伦敦杜马·摩尔第出版公司出版。
•1944年一1946年,任重庆大学教授,并在重庆大学开设全国第一个石油专业。
•1948年,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同年赴英国参加第18届国际地质大会,发表论文《新华夏海之起源》,接受挪威奥斯陆大学授予的哲学博士学位。
•1949年,被任命为中国科学院副院长。
•1951年,当选为世界科学工作者协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兼任中国科学院古生物研究所所长。
•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成立,担任地质部部长。
•1955年,被选聘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
•1956年,全国石油地质委员会成立,担任主任委员。
•1958年,被授予苏联科学院院士称号,担任中国科协主席。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9年,在青岛疗养时开始《地质力学概论》的写作。
•1962年,举办第一期地质力学进修班。1965年,根据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连任地质部部长。
•1969年,被选为中国共产党第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1970年,任国务院科教组组长。
•1971年4月29日病逝。5月3日,《人民日报》第二版刊登李四光逝世消息,称他“为中国的地质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