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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报名的通知
文: 摄: 来源: 投稿日期: 编辑:人力资源处(审核) 审核: 发布时间:2021-03-15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212号),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对象

我校符合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但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教师:

(一)已通过教育理论考试,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二)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报名要求

(一)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具体要求待本年度省教育厅认定文件下发后,根据省厅认定文件执行。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才有机会参加教师资格认定,通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才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二)“申请任教学科”参照《高校任教学科》(附件1)填写,注明序号及任教学科名称(如“C520104 汽车运用技术”),细化到具体科目。“申请任教学科”即为教师资格证上面所显示“任教学科”。

(三)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教师填写《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2)。

三、提交材料时间

(一)《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纸质(部门盖章)和电子版。

(二)已通过教育理论考试的提供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单(扫描件);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师范教育类证明材料(扫描件)。

请于202131717点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明尚楼C421人事处,电子版材料以“部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XX人”文件夹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按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测评委托昆明理工大学开展,时间安排在2021327日(周六),地点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

2.目前还未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书的老师,请尽快考取,以免影响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

3.按照往年认定通知要求,参加认定的老师需提供学历证明,学历证明可通过进入“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下载并打印;部分老师学历信息无法在“学信网”查询,需到省教育厅学历认定中心进行认定。

4.参加测评的老师请按《云南省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要求》(附件3提前准备好测评内容。

联系人:方红芹

联系电话:0871-68160910

联系邮箱:467903191@qq.com

 

附件:2021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材料

 

 

                        人事处

                        20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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